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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网约车平台非法经营

发布时间:2018-03-15 14:09:13


    近两年,网约车平台的建立方便了人们的出行,而北京市怀柔区的市民在网约车平台建立前很多都通过“六元车”平台电话约车。一个电话,就能叫到一辆在怀柔城区内统一收费六元的车辆。但事实上,这个电话平台并没有出租车营运许可证,平台上的车辆也均是黑车。目前,该“六元车”平台运营者刘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7年4月28日,刘某在怀柔区西园某单元房间内,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设立并运营调度平台,为无合法经营资格的出租汽车提供打车信息,并按月收取信息费,共计28万余元。

    去年8月,该案在怀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刘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但对于公诉机关认定的盈利数额,刘某称平台并没赚到什么钱,这28万余元大多用于平台经营的开销,如话务员工资、房租等支出。

    刘某表示,自己身体有残疾,之前一直靠运营黑车为生。2010年,他听说了电话约车这个模式,便成立了公司并召集了几十名司机,对外发布叫车电话,通过话务员调度车辆进行经营。每个月,司机们要上交的“份子钱”在100元至300元不等。

    就这样,刘某的平台逐渐走上了“正轨”,最多时,他的平台上有七八十辆车,一天的约车电话能达到500个。但刘某也清楚,这些车辆均为黑车,并没有出租车运营资质,他也想过去申请相关证照。“起初我以为就办张照的事儿,但我年年去问交通局,他们都说没有这个经营项目。”

    直到2017年4月,刘某车队中的一名黑车司机被公安机关查获,其交代了刘某运营的“六元车”平台,随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怀柔法院认为,刘某在未取得营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对社会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案主审法官赵守红庭后表示,虽然“六元车”平台具有呼叫、使用方便、价格低廉等特点,但平台上的车辆均为黑车,平台经营者只管收“份子钱”,不会像正规出租车公司或网约车平台一样,对旗下司机进行审核,这可能给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隐患。事实上,怀柔区确实发生过“六元车”司机抢劫单身乘客的刑事案件。法官建议,市民出行时应当通过正规网约车平台叫车,不要因贪小便宜造成大损失。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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