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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中院执行局修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5-06-16 14:31:14


    为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精神,明确执行过程各个环节的权责,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内容,哈铁中院执行局组织两级法院执行骨干修订了《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执行法官应履行的职责、合议庭应履行的职责等五个部分,从执行准备到执行终结,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全方位规范,保障执行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并要求两级法院执行局对中止执行等案件,应定期复查,保证案件执行效率,同时明确了卷宗归档的期限,保证案卷及时归档。

    《实施意见》的重新修订,将使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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