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土地权属引斗殴 致人轻伤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8-06-05 13:40:32


    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对陈某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8日下午,在固镇县石湖乡,被告人陈某及其妻子黄某和王某、陈某某夫妇因土地权属纠纷发生争吵,继而相互厮打,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持砖头将王某左胸壁砸伤。2016年12月8日,经固镇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被害人王某左侧第2、3、6肋骨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另查明,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持械伤害他人,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陈某当庭自愿认罪,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当和别人产生矛盾冲突的时候,要学会以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或者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拳头和板砖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式,武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会使自己身获刑罚。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686821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