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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盗窃好友6万余元 男子一审获刑二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8-07-05 10:08:29


    本是相处多年的好友,却不曾想这个“好友”却因自己缺钱用将黑手伸向自己,通过微信钱包先后盗走6万余元。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依法判处田某锃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8年3月5日凌晨2时许,田某烨、田某锃等四人在某高速路口边停车休息时,田某锃收到银行的催债短信,凌晨4时许,在田某烨等人熟睡的时候,田某锃瞄上了田某烨放在储物格上充电的手机,由于此前已知晓了开机密码,其顺利解锁进入了田某烨的微信,并先用田某烨的生日号试着从绑定的银行卡向微信零钱充值1元,结果发现支付密码是正确的。随即通过微信将田某烨银行卡内的现金计人民币8000元转入自己的微信小号,并将田某烨手机上收到的银行余额变动提醒短信及微信转账记录删除。此后,田某锃又以同样手段先后盗窃共计6万余元。2018年3月16日,田某锃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本人犯罪事实。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田某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61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其在短期内多次盗窃,应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电子支付功能迅速发展,便捷快速的支付方式为人们所青睐,但便捷快速的背后也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支付工具的账户和密码,不要随意告知他人,避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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