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铁法院向申请人谢某发放了在“雷霆行动”中执结的案件执行款68.28万元。 “十几年没能解决的问题,佳铁法院这么快就解决了,让我拿到了钱,感谢法院和法官为我们残疾人排忧解难”。谢某激动地说。
谢某在1989年被列车轧断左腿,1996年经佳铁法院调解后获一次性赔偿款6.8万元。多年后,落下终身残疾的谢某由于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要求原案二被告支付残疾赔偿金、更换残疾辅助器具费用,遭到原案二被告的拒绝。谢某遂将二被告诉至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决某铁路运输企业、某公安机关共同赔偿谢某共计68.28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主动履行,谢某于2018年6月中旬向佳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佳铁法院执行人员当即通过专网对被执行人单位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和冻结,并赶赴几百公里外被执行人开户银行现场扣划存款。在执行人员准备采取强制扣划措施时,遇到了开户名称不一致的问题,执行人员遂通过传统方法进行查询,终于在其中一家银行发现存款并当场扣划,随后通知谢某到法院领取案款。
为表达感激之情,谢某向佳铁法院执行局赠送了写有“秉公执法 伸张正义”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