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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故意伤害致死 儿媳卷跑128万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8-08-01 09:08:27


    儿子被害身亡,128万元赔偿金全被儿媳卷跑,老两口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经网上追逃,儿媳终于落网。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曹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4年9月,张某、董某的儿子张某被故意伤害致死所得赔偿金128万元,全部打入其儿媳妇曹某账户,后曹某携款躲藏。2015年5月,张某、董某无奈之下诉至固镇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曹某返还张某、董某31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曹某拒不返还钱款。2015年10月,张某、董某向固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经网络查询,未找到曹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但发现打入其账户中的128万元赔偿金已被转移,通过信用惩戒、冻结银行账户等手段,曹某依然避而不见,不肯履行义务。

    2017年6月董某去世不久,固镇法院将曹某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22日,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柴湾派出所将其抓获。今年4月28日,曹某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曹某付张某11万元,张某自愿放弃其余款项,并对曹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履行还款义务并取得申请人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曹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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