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围墙琐事闹纠纷 男子致人重伤获刑二年
发布时间:2018-08-15 09:33:41
徐某用螺纹钢筋捅周某房子后的院墙与周某的妻子李某发生拉扯,周某到场后用螺纹钢筋击打徐某的腰部致重伤二级。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16日下午3时许,被害人徐某用螺纹钢筋捅被告人周某房子后的院墙,在此过程中与周某的妻子李某发生拉扯。被告人周某到场后,用螺纹钢筋击打徐某的腰部,经鉴定,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2018年3月14日,被告人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另查明,被告人周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14万元并取得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伤情达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进贤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的调查评估意见认为,被告人周某适宜社区矫正。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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