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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窗”引纠纷 法官调解建成现代“六尺巷”

发布时间:2018-08-22 09:25:10


    自建房屋上开凿窗户,多年邻居互把对方告上法庭。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相邻权纠纷案。

    据悉,朱某家承包的田地与王某家宅基地毗邻,双方约定朱某允许王某占用其少许田地建房,但要求王某在靠田地一侧的屋墙上不能开窗、排水等,王某在此基础上给予朱某一定经济补偿。房屋建造时发现面向田地一侧屋墙完全封死严重影响采光,王某便擅自开了几扇窗户,知晓情况后朱某便前去与王某交涉称其违反协议要求封堵窗户,协商未果后便阻止房屋继续建造,过程中双方产生冲突,朱某破坏了王某的铝合金窗及卷闸门,期间派出所及村委多次介入调解均未成功。之后,朱某先行以王某违反协议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封堵靠田地一侧的窗户,王某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后亦一纸诉状递交法院,状告朱某破坏财产,要求经济赔偿。

    法官在了解情况之后,认为两案系因同一事由引发的纠纷,决定并案审理,顾及到双方是多年的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判决未必是最合适的方式,则倾向于调解解决。法官多次分别将双方约至法庭进行调解,考虑到封闭窗户严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便劝导双方各退让一步,朱某在不影响田地耕种的基础上同意王某继续保留窗户,王某亦应放弃对朱某的部分经济赔偿要求,最后,双方接受法官的劝导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天领取调解书且即时履行完毕。

    法官寄语:“千里休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邻里之间因地界发生争议在所难免,但生活不是战场,无需斤斤计较一争高下,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理解就会少一些误会,心与心之间,多一份宽容就会少一些纠纷。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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