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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上路被查后竟殴打交警 父子两人齐获刑

发布时间:2018-08-22 09:36:00


    乘坐儿媳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被交警拦下后,淮安男子周某明不仅拒不配合调查,还和赶来的儿子一起殴打交警。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周某明、周某标妨害公务罪案作出一审判决,父亲周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儿子周某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居住在启东市天汾镇的周某明是江苏淮安人,曾先后四次入狱服刑。2018年3月1日被刑事拘留,4月3日被逮捕。

    2月28日下午3时许,根据启东市公安局部署安排,吕四交警中队民警高某某、郭某带领辅警朱某某、季某某、成某某在吕四港镇鹤城路、来鹤路路口至府前路路段查处非国标电动车违规上路违法行为。3点30分许,周某明乘坐其儿媳姜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逆向通过上述单行路段时,被辅警朱某某查获。周某明被要求接受进一步检查,但他不仅拒不配合,还采取推打朱某某的方式妨碍执法。此时,姜某打电话给丈夫周某标,告知三轮车被交警拦住,且周某明被交警“殴打”。

    周某标很快赶到现场,经周某明指认后对朱某某实施殴打。辅警季某某、成某某、朱某某三人合力控制周某标,周某标在此过程中仍不断反抗。周某明见状欲上前帮助周某标,被民警郭某阻拦后,不断推搡郭某,并掐住郭某喉咙。

    经鉴定,辅警朱某某、季某某构成轻微伤。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明、周某标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两人在本案中属共同犯罪,且都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周某明前科劣迹较多,酌情从重处罚。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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