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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座小客车拉客15人 网约车超载可获刑

发布时间:2018-08-28 14:47:20


    8月24日,浙江乐清20岁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事件再次引发大众对以滴滴为代表的网约车安全性的担心。在乘坐网约车时,除此类恶性案件外,对乘客乘车安全影响最为突出的,就是驾驶员为了提高收入超载、超速造成的行车安全隐患。近日,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约车驾驶员超载引发的刑事案件。

    2017年8月30日犯罪人张某某驾驶改装后的小型普通客车,载着通过网上预约、车站拉客等行驶载到的乘客沿沪蓉高速行驶。在行驶至重庆市奉节县高速服务区时,被高速公路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查获时,原准载7人的小车上拉了15名乘客。

    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在非法从事旅客运输业务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对危险驾驶罪作出了规定,其中最为有名的就是酒驾的规定。但随着网约车的愈发普遍,该条第一款第(三)项开始越来越多的在刑事审判中被适用。该项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而网约车、定点黑车等形式,无论是否非法运营,其搭载乘客行为已经符合旅客运输的定义,如在行驶中出现严重超载、超速行为,不仅会受到交通法规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判处刑罚。乘客在搭乘网约车、黑车时,如遇见司机要求超载拉客或者超速行驶,可以告知司机,小心,你这样做已经构成犯罪。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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