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车被交警拦下后,强行冲岗撞伤辅警。近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妨害公务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杨某系江西高安人,2017年6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高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8年3月26日13时30分许,交警龙某安带领辅警朱某军、黄某甲、黄某乙等人着制服在樟树市四特大道鹿江街道办事处门口的公路上设岗依法检查交通违章驾驶车辆行为。被告人杨某驾驶无牌灰色大众朗逸小车在接受酒精检测后,警察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因其驾驶证已被吊销,属无证驾驶,被告人杨某遂猛踩油门冲岗逃跑,导致辅警朱某军被该车拖行数十米后倒地受伤。
2018年3月27日,被告人杨某主动到樟树市公安局东门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暴力方式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原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