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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老板”网约女子 骗色不成骗财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8-10-23 11:03:48


    手机社交软件是方便沟通联系的工具,然而黑龙江大庆一男子则利用其骗财骗色,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近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名被告人崔某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据了解,今年五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崔某通过微信漂流瓶结识了一名女网友孙某并互加微信聊天。孙某说自己23岁,在北京打工,每月工资只有4000元,无法满足自己的消费。崔某谎称自己是“赵某”,并告诉孙某自己家里有2万多亩耕地,有一个大型的玉米深加工厂,正在招聘员工,如果孙某愿意来大庆工作,自己给她每月开5000元工资。为表示诚意,被告人崔某主动提出给孙某报销往返机票钱,孙某便辞掉北京的工作来到大庆。5月中旬,“赵某”驾车从机场接到了孙某并色心顿起,寻找一切机会撩拨孙某。孙某明白“赵某”的意思,但故意装作不知,“赵某”就没敢继续放肆。

    孙某让“赵某”带自己去工厂看看,“赵某”说车坏了,等明天修好再去。二人又聊起理财的事情,“赵某”建议孙某把钱投到他那里,孙某如果投入一万元,他每月可以给200元至500元的利息。孙某对投资的事没有任何怀疑,从自己的信用卡里刷出了2万元交给了“赵某”。第三天,因家里有事,孙某便要离开大庆。走之前,“赵某”称,他安排一下工厂的事,最长一周就会通知孙某到大庆上班。他还通过微信给孙某转账1500元,为她报销了来大庆的机票钱。

    过了十余天,孙某还未到“赵某”通知上班的消息,就在微信上询问“赵某”,但一直未收到回应。孙某发现自己的微信和手机号码都被“赵某”拉黑了,感觉自己受骗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通过孙某提供的信息,警方很快找到“赵某”。原来,“赵某”的真实姓名是崔某,家里根本没有2万亩耕地,更没有工厂,他只在大庆一家具厂打工。所谓的老板身份,都是其自己瞎编的,接孙某的车是租来的,安排孙某住的房子也是租来的。

    据崔某讲,他把孙某骗到大庆来,只是想和其发生性关系,后来见她“不上路”,又不敢强迫,于是生起骗她钱财的歹意。他从孙某处骗来的2万元钱,均被他用来偿还借款或挥霍,警方找到他时,这笔钱只剩下5000元了。

    案发后,崔某的家属退赔孙某2.2万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为被害人理财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且已将赃款退赔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对崔某作出缓刑并处罚金的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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