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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偷加油站大货车柴油 七名“油耗子”领刑

发布时间:2018-11-21 08:58:47


    七男子盯上了停在国道边或加油站的大货车,三个月内疯狂作案20余起,盗窃大货车内的柴油并变卖。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等七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二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被告人马某与被告人王某谈妥由王某收购自己偷来的柴油后,邀集了其他五名被告人一起,在319、320国道沿线,选择停放在国道边或加油站的大货车为目标,采用撬开货车油箱盖使用油管抽油的方式盗窃柴油。一伙人在三个月间先后盗窃二十次,盗得柴油价值人民币四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七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七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其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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