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向文学爱好者提供虚假书号 诈骗6万余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5-09-16 16:49:23


    中国法院网讯 (龙玮)  以中国文联出版社、华夏出版社等出版社名义,向全国各地文学爱好者提供虚假书号及出书手续,诈骗6.4万余元。近日,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假书号的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殷某某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4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商洛市公安、新闻出版、文化市场执法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销售假书号诈骗案,抓获被告人殷某某。现年39岁的殷某某系湖北省大冶市人,2002年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9年始,殷某某在湖北省武汉市私自印刷“九州文艺”宣传彩页,采取向全国各地文学爱好者邮寄和网上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散播虚假信息,谎称其能办理出书文号及相关出书手续。2009年8月至2014年4月期间,殷某某以中国文联出版社、华夏出版社等多家出版社的名义,先后向谷某等10余名商洛文学爱好者,曹某等6名山西、新疆、云南、甘肃、黑龙江多地文学爱好者提供虚假书号及出书手续,上述被害人总计向殷某某转账23次,总金额64680元。案发后,殷某某及家属退缴了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通过拨打电话、邮寄信件及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多次实施诈骗,骗取他人现金6468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殷某某自愿认罪、悔罪,主动退缴全部赃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663917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