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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玩失踪 法庭公告送达被告缺席审判

发布时间:2018-11-26 08:58:27


    人无信则不立,借款人非但不按约还款,在出借人多次催讨借款后玩起失踪。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公告送达后,法院缺席判决被告陈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41万元。

    自2010年起,被告陈某陆续向原告李某借款。2015年11月,被告陈某向原告李某出具一份《还款承诺》,约定所欠41万元在2017年元月还清,未还清将房抵押并签字确认。借款到期后,被告陈某未按承诺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经庭审查明,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之间的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被告陈某借款后未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亦未依约支付利息,构成违约。被告陈某经法院公告送达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自己的抗辩权利和举证权利,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故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陈某偿还原告李某41万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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